那个女孩,我宁愿你怂一点……
原标题:那个女孩,我宁愿你怂一点……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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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吃饭聚餐时的突发暴力事件
昨晚我正在复习刑法,一下子铺天盖地的消息都在说唐山。当时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复习完后,我立马百度,看到了这个触目惊心的视频。我足足认真的看了两遍,之后脑中就像电影一般重复,我在思考到底是怎么样演变为如此恶劣的事件的。复盘完之后,我深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在这个视频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情况是这样的,一个男子摸了一个女生的后背,女生拒绝了,然后男子没有停止,又过来了,女生回怼了,然后那个男子就打人了……再然后一群男的打几个女的……
说实话,我对这两天一些大号的文章感到非常失望,可能是因为擅长的角度不同,除了煽动情绪、交给法律,竟然没有人真真正正的告诉我们,我们要如何保护自己?
我昨晚复习的就是杀人伤害和性犯罪,但是看了这个视频后,我自己都感觉鸡皮疙瘩起来,以后走在路上都会战战兢兢……
于是我打开电脑自己开始写,说实话这篇文章写起来非常艰难,我一直在深呼吸,我真的难以想象这是在21世纪发生的事情。所以,今天我想认真严谨的从心理学和法律的角度深入的分析一下人性的善与恶以及我们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
我没有配图,因为不想再激起你的愤怒,而是希望你可以清醒冷静的看完它。
首先,我觉得这件事情涉及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性骚扰,另一个是暴力冲突。
作为一个女性,我个人觉得,我们不该把这件事简单的归类为男女对立的问题,而是应该归类为暴力事件。因为从本质上看,这是强和弱的较量。
但为什么很多女权主义会跳出来,其实是源于我上面提及的性骚扰和暴力冲突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性。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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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一员,正确理解法律的作用
为什么说我们普通老百姓正确理解法律作用是很重要的事情?
因为这将指引你遇到问题时的行为。
法律具有事后惩治和提前预防的作用,但是事后惩治的作用更大一些。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有法律的存在,犯罪行为仍然时常在社会上发生并且屡次震惊四方。
据我观察,即使法律起到了预防作用,更多的也是对于那些本身有道德感的人。
而预防犯罪这件事其实更多的是在犯罪心理学层面的问题。它更加复杂化,有更深层的原因。
我支持严惩这样恶劣的行径,尽快将所有凶手绳之以法。但我更希望与此同时大家能够有预防暴力冲突的意识。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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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与弱,弱者该不该反击?
首先,摸陌生女性的后背这件事情就是出格的,这说明他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从人性的角度说,一个人一旦突破了道德底线,那他将有可能再次突破道德底线。
那个女孩,我宁愿你怂一点,选择逃跑。
因为跟这个男子相比,女生明显是弱的一方。不管是体魄力量还是人数。
女性的力量和勇敢不只是可以表现在直面反抗,还可以是在以退为进的智慧。
如果这个女孩遇到的是文明人,根本就不会做骚扰她的这种事。更何况这好像还是一个喝醉酒的人,所以我们不适合用平时解决事情的方式简单粗暴的去应对它了。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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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他们为什么都没有去帮助这个女孩?
初学心理学时,上课我们曾经看过一个视频,视频中有一个人突然倒下了,周围来来往往的人有的看了看走了,有的直接走了,到最后没有一个人送这个人去医院急救。
同时还看了另外一个视频,是一个人发现有人需要帮助打了110,另一个人在旁边帮着搀扶,接着有一群人过来帮忙了。
当时我第一次深入了解到了从众这个概念。记得2020年疫情初来时我曾在公众号写过一篇关于乌合之众现象的文章。当时我提及过《乌合之众》这本书,它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而这次的情况也类似,周围的陌生人没有一个人帮这个女孩,直到最后也没有。
难道身边的人真的无动于衷吗?我想他们也曾经挣扎过,但最终选择了从众。也许但凡有一个人站出来,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但是我想,起码我没有资格指责别人。因为我问了问我自己,我敢不敢?
我是不敢的。
所以,你呢?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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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男女,我该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
你除了愤怒之外,会不会更感到害怕?
害怕同样的事情在你身上发生?害怕周围人的冷眼旁观?
你是不是更不知道,当你遇到这样的事时该不该跟视频中女孩一样勇敢拒绝和回怼?
社会事件激起你的情绪,但我更希望让你警醒……
我针对类似的情况提几个保护自己的小建议,希望对你有用:
1.你可以提醒他,来确立边界感。比如:你好,请跟我保持距离。不然我会采取报警的措施。
尽量避免采用你有病之类容易被误解为挑衅的言语,因为这会刺激到一些狂徒。
2.36计,走为上策。也就是我们说的逃。当遇到做出出格行为的人时,请第一时间转身离开。
也许一时咽不下这口气,觉得自己怂。但是之后你会感谢当时沉住气的自己。
因为人生漫长,远离一个烂人远比跟他纠缠来得舒心得多。谁说不是呢?
3.逃了但是对方还追着你,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对方要对你采取暴力,危及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手段。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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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层应该多开展普法教育
当一个人不知道什么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时,他将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警示作用非常重要。
最普遍的认知:故意杀人的,是故意杀人罪。
那么到底什么是寻衅滋事?什么又是故意伤害?刑罚是怎么认定的?打死了,怎么算?没打死,打伤了怎么算?打了没事,怎么算?
说实话在我去年参加法考之前,我是根本不知道的。即使很早就开始学习法律,但是没接触过更多刑法的知识。
看到网上很多法盲普法,我认为我们需要的不只是正义,更需要法律知识。
在这里我把这两个罪名的法条整理了出来,作为普法以及日后判刑的监督。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再补充一个网上怀疑的黑社会相关法条。
刑法第294条第1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了解这些,一是对施暴者有预警作用,第二点对受害人有维权作用。
同时非常庆幸这家店里有监控。我突然想起了上周一个女士提供的视频老人不会扫二维码,大家质疑她为什么有时间拍而不去帮助老人。事实上这个女士要带2个孩子,无暇走开。我想,这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果你没有勇气站出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默默的做一些事情,比如通过视频的方式让它有线索可以去追溯,还原事实的真相,让案件得到应有的裁判。
如果没有这段视频,可能网上又有很多恶意的言论。比如更多的攻击受害人,总在受害人身上找原因。看了之后,我可以感受到这个男子应该是感觉到被拒绝的丢脸和愤怒,一下子情绪和反应都超出了应有的程度。恼羞成怒这个词我觉得用得非常好,这一群人的行径极其可怕。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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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倚天屠龙记》里九阳真经有一句口诀: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我同样感到愤怒,也同样感到惋惜,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凶手可以被绳之以法,还弱者一个公平正义。
但我更认为遇到问题时,情绪过后,我们需要保持清醒冷静。冷静不等同于无情冷血。
如果互联网写作是一个瓜吃完,直接下个瓜,我不知道互联网写作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生命诚可贵,有生命你才有机会去伸张别的东西。姑娘,我宁愿你怂一点火速逃离现场。恶人不该由你对付,而应该由更强大的人来对付,比如国家暴力机器。